一、离婚后男方不给探视权可以起诉吗
1.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男方拒给探视权,女方可向法院起诉。
2.起诉时需备好相关证据,像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能证明男方拒绝探视的材料等。法院会依具体情形审理,若认定男方行为侵权,会判其履行探视义务,还可能采取强制手段保障女方探视权。
3.且探视权行使需在合理范畴,不能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和学习。总之,女方有权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及子女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女方被拒探视子女能否起诉
离婚后女方被拒探视子女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女方在离婚后若不直接抚养子女,依法享有探视权。
当男方拒绝女方探视子女,女方的探视权受到侵犯。此时,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孩子的年龄、生活习惯等因素,判决确定合理的探视时间、方式等。若男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的判决或裁定,女方还可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女方被拒探视子女,完全有权利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起诉男方不履行离婚后探视权能胜诉吗
起诉男方不履行离婚后探视权是否能胜诉,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男方阻碍女方行使探视权,女方起诉且有充分证据证明男方存在故意不协助其行使探视权的行为,如拒绝女方按约定时间见孩子等,法院通常会支持女方诉求,判决男方协助女方行使探视权。
但如果男方有正当理由限制女方探视,比如女方探视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如存在暴力倾向、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女方诉求。所以,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能证明男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