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大额转赠第三者钱财,起诉能追回吗?上海市婚姻调查取证
浏览:67 上传更新:2024-12-15
一般可以全部追回,但是也有部分法院认为丈夫自愿赠送的其名下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有效,笔者认为可以全部追回(且之前承办过的类案也是判决全部追回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所得财产是共同所有(除其他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虽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但一方赠送财产给第三者(无论数额)显然不属于夫或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支出的情形,且扰乱了婚姻家庭秩序,违背公序良俗,故该赠与行为应当全部无效,因赠与合同无效,第三者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就应该全部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