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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侦探调查;对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浏览:30 上传更新:2025-11-24

一、对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处分重大共同财产时,需双方协商一致。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夫妻也可通过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对夫妻共同债权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处理夫妻共同债权,首先看夫妻双方有无协议约定。若有协议且不违法,按协议处理。


无协议时,离婚分割共同债权,一般均等分割。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因素,适当照顾弱势方权益。比如一方生活困难或抚养子女,可适当多分配债权。


夫妻对外追讨共同债权时,任何一方都有权以夫妻共同名义主张,但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若一方单独追讨回债权,应将属于另一方的份额及时交付。此外,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债务人不得以夫妻间的内部约定对抗债权人。


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应该怎么样操作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首先需明确财产范围。执行法院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被执行人的份额进行执行。


若要执行房产等不动产,需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办理查封、拍卖等手续。对于动产,可直接扣押、冻结或拍卖。


在执行过程中,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提出执行异议,法院需进行审查。若认定案外人异议成立,可能中止对该部分财产的执行。


同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物品。


另外,夫妻另一方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之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以确保执行行为合法、公正。